区属各单位、各代理单位:
       为做好我区全日制毕业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和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市外调入确认工作,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市南区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与原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中委托管理人事档案、确立聘用(劳动)关系、符合资历条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
 3、档案不在青岛,工作单位注册地及社会保险缴纳地在市南区符合资历条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上报主管部门选择“市南区”
    (网址:http://rc.qingdao.gov.cn/jeecms ) 。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流程
    1、申报时间
    各级别确认信息需在青岛人才网上提交,网上申报受理确认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6月26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审核状态显示为“主管部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7月10日之前将所需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南区政府1603房间。
    为做好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电话预约报送时间并提前注册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联系电话:88729289
    2、后续关于资格公布、证书办理等相关信息请关注市南区政务网查询(网址:www.qdsn.gov.cn)。
    三、各类情况所需资历条件
  (一)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所需资历条件:
  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需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
  1、中专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研究生班毕业当年,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注: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国际商务师、计算机软件应用等)按照国家规定参加考试,不再办理确认手续。
   (二)市外调入人员初级资格确认所需资历条件:
  1、调入我市所属单位从事专业对口工作满半年;
        2、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原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颁布的《职务试行条例》的评审条件和申报程序,由政府人数部门批准组建的评审委员会通过,并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认可。
 
附件1:关于报送青岛市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次确认所需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附件2:关于报送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