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音乐酒吧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引导扶持我区音乐酒吧提供高品质的音乐演出服务,发展繁荣我区音乐产业和健康时尚的夜间经济业态,满足群众对高质量音乐消费的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区音乐酒吧扶持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区范围内有固定音乐演出活动的酒吧等场所的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且连续依法依规经营一年以上。
2、有固定经营场所、固定签约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和健康向上的消费业态,演出内容有一定艺术水准,能发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和传播正能量作用。
3、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纳税,没有影响扶持的其他情形。
(二)一类音乐酒吧申报条件
具有鲜明的主题特色,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认可度和品牌影响力;有5人以上的大编音乐演出乐队,且乐队成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相对固定,对有多支签约乐队且演出作品多样的,予以重点支持;年营业时间不少于240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年演出天数不少于200天,每天演出不少于120分钟;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座位数不少于100个;现场气氛活跃、管理有序;经常举办与音乐相关的演出、比赛、酒会、歌会等专场活动;对于有原创音乐制作能力、定期举办原创音乐演出并有原创音乐作品的,予以重点支持。
(三)二类音乐酒吧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的主题特色,具有一定知晓度和影响力;有2-5人的音乐演出乐队,且乐队成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相对固定;年营业时间不少于240天,每天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年演出天数不少于180天,每天演出不少于90分钟;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座位数不少于70个;现场气氛较为活跃、管理较为有序;能够举办与音乐相关的演出、比赛、酒会、歌会等专场活动。对于有原创音乐制作能力、有原创音乐作品的,予以重点支持。
(四)上述申报条件中营业天数、营业时间、演出天数、演出时间等数据统计周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申报证明材料
(一)填报《李沧区音乐酒吧扶持申请表》(盖章原件);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1、音乐酒吧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音乐酒吧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或场地租用协议)(复印件);
3、音乐酒吧与乐队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所聘请乐队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4、周期内音乐演出的表演安排表(应包括演出日期、演出曲目、乐队名称、演出时长等相关资料内容)(复印件);
5、周期内演出现场实况视频或视频截图、演出海报、现场照片等证明资料,图片文件名应为“20**年**月**日***酒吧音乐演出”,大小不超过1M,以便进行核验。(电子版一份,U盘或移动硬盘存储);
6、音乐酒吧场馆内外场景照片。
四、评审程序
拟申报的音乐酒吧需填报《李沧区音乐酒吧扶持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提交至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的音乐酒吧进行评审并择优奖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音乐酒吧进行扶持是推进原创音乐发展、活跃夜间经济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组织好扶持申报工作。
(二)认真审核把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申报音乐酒吧提报的《李沧区音乐酒吧扶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查。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音乐酒吧于2月20日17:00前,将《李沧区音乐酒吧奖补推荐表》以及相关音乐酒吧申报材料(PDF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qdlcly@126.com,纸质材料及视频资料通过快递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任宜煊 联系电话:87616106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1.关于印发《李沧区音乐酒吧管理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李沧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