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19〕3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青岛市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中国工业大奖的企业。

  (三)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的企业, 给予5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二)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申报表(附件2);

  (三)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五)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项目单位申报中国工业大奖的申请报告(复印件);

  (七)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定的中国工业大奖的项目申报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复印件、奖状照片等);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申报单位须按顺序提供以上书面材料(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有关申报材料(附PDF版和Word版光盘),在提供申报材料时出示相关原件。

  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后,于2021年8月5日(星期四)前正式行文推荐项目,附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和项目汇总表(附件5)通过金宏网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纸质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PDF版和Word版光盘)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

  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对区(市)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转交企业服务处。

  五、相关要求

  (一)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做好初审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四)未尽事宜,以《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19〕3号)文件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  85911068、85912665

  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香港中路19号市政府四期办公楼812室),联系人:牛勋  电话:85912563

 

  附件:1. 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 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申报表

             3. 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版)

             5. 中国工业大奖预算资金项目汇总表

        (如需附件电子文件,请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