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为引导我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库及认定工作的通知》(青民发字〔2021〕5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库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入库条件

  (一)在西海岸新区(不包含前湾保税港区)注册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拥有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视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本次不需入库培育);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三)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二、申报认定流程

  (一)在线申报。请符合培育入库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市民营企业服务平台(http://bpm.qdmqfw.com/portal/choose.jsp)-“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申报系统”注册,于2021年3月19日前完成在线填报《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并按照附件上传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将《2021年度西海岸新区推荐“专精特新”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所属功能区、镇街。

  (二)组织推荐。请各大功能区、镇街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2021年度西海岸新区推荐“专精特新”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于2021年3月22日17:00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推荐资料将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三)初审培育。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初审,并及时联系企业完成网上申报资料及2020年度财务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对符合培育入库条件的企业,纳入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

  (四)审核推荐。区民营经济发展局严格审核区培育库中的企业资料,筛选出符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中“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如: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推荐进入市局专家评审库,并行文推荐上报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五)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4月份,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对各区(市)推荐进入市局专家评审库企业的资料进行复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专家网上“专精特新”企业评审认定、公示和行文发布等工作。

  三、奖励政策

  对通过认定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授予“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称号,西海岸新区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通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开展技术改造,对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要求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支持企业参加市“隐形冠军”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申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021年,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情况纳入对各大功能区和镇街民营经济攻势考核内容,请各大功能区和镇街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广泛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盖章确认文件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请各大功能区和镇街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深入企业现场,了解企业新上项目情况,特别对企业2020年新上项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密切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提前为2021年市(区)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做好准备。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联系电话:86988875、88151066

  金宏网名称:西海岸新区工商业联合会(民营经济发展局)

  附件:1.《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青民 发规〔2020〕1号)

  2.西海岸新区推荐企业汇总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