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西海岸新区2018年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和2019年技术创新平台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大功能区管委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管区经贸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青西新管发〔2017〕5 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工信字〔2018〕46 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申报西海岸新区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平台扶持资金(项目),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各项申报材料,务于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区工信局技术改造科,逾期不再受理。
邮箱:xqgxjjgcxk@qd.shandong.cn
联系电话:86175786 86988735
办公地址:东部机关办公中心229室(长江中路369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9日
西海岸新区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2019年技术创新平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一)申报条件
1.在新区注册、纳税并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的制造业企业;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中设备(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下同)投资额达到 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3.企业在申报年上两个年度内已取得“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核准)证明文件”(以下简称“备案文件”),且全部完成备案文件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4.企业在申报年上一年度实现区级实得财力原则上不少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
5.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未享受新区其他政策扶持。企业如获得 2012-2015 年度青岛市黄岛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其扶持项目验收通过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项目企业对照申报条件,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
“三证合一”(复印件);
(2)项目竣工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
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项目实际完成的改造内容及投资情况;项目建成投产(试运行)后,与实施技术改造前后对比情况(包括产能、品种质量、两化融合、安全节能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项目总体评价;
(3)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竣工专项审
计报告,同时一并附经审计的项目全部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
(5)企业在申报年上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在申报年上一年度缴纳的税收明细表;
(7)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等其他相关资料;
(8)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2.项目初审。区工信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查看后,推荐拟列入专家评审的项目名单。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地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含附件1、2)一式2份,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按顺序依次左侧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二、技术创新平台
(一)制造业创新中心
1.申报条件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不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下同)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计划完成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后,可申请补助资金。
2.申报材料
(1)国家级或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计划书复印件;
(2)制造业创新中心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按计划完成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证明;
(4)上级部门验收合格的文件复印件;
(5)制造业创新中心法定代表人关于全套申报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的承诺文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工业设计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或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新区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国家、省、市发布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技术创新重点立项项目
1.申报条件
在新区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列入市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立项计划,按期完成研发投入后,根据企业申请,由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组织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合格的可申请奖励资金。
2.申报材料
(1)《青岛西海岸新区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备案申请表》(复印件);
(2)《青岛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立项确认书》(复
印件);
(3)《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四)工业设计
1.申报条件
工业设计作品获得青岛市“市长杯”、山东省“省长杯”、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评选的国家工业设计奖企业(或个人);工业设计作品获得国际 iF 奖、红点奖、IDEA 奖的本区企业(或个人)。
2.申报材料
(1)授奖文件(复印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均为
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名),原件在项目审核时使
用。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地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含附件3)一式2份,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按顺序依次左侧装订,并加盖骑缝章。
附件:1.西海岸新区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