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
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水务管理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者领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遴选推荐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综合考虑企业取用水规模、技术工艺水平及发展趋势、节水潜力,以及企业用水计量、节水设备、标准等,2020年度遴选推荐的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氯碱、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等7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可推荐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并将申请报告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
(二)初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审,评选出区级节水标杆企业,并按期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市水务管理局(水资源管理处)。市级部门将再审评选出市级节水标杆企业,并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复审。
请各拟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区城市管理局供水科。
联系方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于过才,86989187
区城市管理局供水科:逄格军,58560937
区发展和改革局节能推广科: 殷振裙,86985561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刘长兵,86894391
附件:青岛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的函
附件:青岛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者领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2)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