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切实推进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全区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增加助力,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拟开展市南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平台机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市南区注册经营并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
(二)条件
1、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
2、注册地及纳税关系均在市南行政区域;
3、上一年度区级税收达到100万元(含100万);
4、信用状况良好,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无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自愿原则,申报机构认真填写《市南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平台机构申报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材料,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选并公布最终名单,统一授牌。
三、所需材料
1、《市南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平台机构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9年税收完税证明(加盖公章);
5、机构所获奖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9月15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场科(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408室),逾期将不再接收材料。
(联系电话:68896008)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