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制发机关: | 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 |
文件字号: | 青城教字【2021】14号 | 成文日期: | 2021-02-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关于评选城阳区第二批研学旅行基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2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整合全区资源,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创造条件,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管理办法》(青教规〔2020〕1号)要求,区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全区评选“城阳区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传统文化类。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以及展示传统文化的景区(景点)、传统农耕文化展示(实践)区、乡村旅游点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革命传统教育类。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相关主题教育基地,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传统知识,学习革命传统精神,培育新的时代精神,传承红色基金。
(三)国情教育类。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工业旅游示范点、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爱党爱国之情。
(四)国防科工类。包括国防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防科工遗产开发旅游区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树立国家安全观,增强科学精神和国防意识。
(五)自然生态类。包括自然景区、农业基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资源单位,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评选条件
全区范围内现有的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能力,研学旅行课程开发健全,运行良好、在地区和业内具有一定示范意义的资源单位。
参评基地须符合国家旅游局《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相关要求,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城阳区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参评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全区范围内各资源单位直接向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申报。
(二)区教育体育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按照《城阳区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参评条件》,对参与申报的各资源单位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确定城阳区第二批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
(三)对拟认定基地公示后予以挂牌。
四、材料报送
各资源单位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城阳区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材料送至区教育体育局普教科。
五、相关要求
(一)各街道教委办和局属各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鼓励、发动符合条件的资源单位积极申报。
(二)已入选全国、全省、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资源单位不再申报,自动入选区级研学旅行基地。
未尽事宜,请与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科联系。
联系人:矫昆仑,联系电话:87868296
附件:1.城阳区研学旅行基地登记表
2.城阳区研学旅行基地汇总表
3.城阳区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参评条件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19日
青城教【2021】14号附件:关于评选城阳区第二批研学旅行基地的通知(青城教【2021】1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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