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和《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0〕275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新区优秀专利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区内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推荐原则
根据山东省、青岛市有关要求,推荐原则是:
(一)积极参与山东省专利奖评选申报并获奖的项目;
(二)属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优势产业和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
(三)专利技术在山东省已应用实施,通过省外专利权转让获得专利权的,需在省内实施3年以上;
(四)专利技术创新水平高,专利文本质量好、保护措施合理,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可推荐2项,在申报项目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按专利权人2019年度地方经济贡献择优推荐。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看申报通知(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并按申报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于10月16日前邮寄至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长江中路465号,汇商国际大厦403房间)。
联系人:付学英 联系电话:85162333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