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示范平台: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平台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准备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相关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对。
二、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有关要求,第六批省级示范平台可于今年重新推荐申报(名单见附件)。
三、请各有意向申报的市级示范平台于5月13日前将汇总表、推荐表和推荐单位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胶装,一式4份)及电子版报送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表格和申报材料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
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88151066,
电子邮箱:qyfz9022@163.com。
附件:
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