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教体局,在青各高校,直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展现青岛教师立德树人、潜心教书、为人师表、清廉从教的良好精神风貌,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2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同时做好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与推荐范围
(一)市级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曾获得“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2018年至2020年青岛市“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均不再参加市级评选。
(二)省级推荐范围
获得“齐鲁最美教师”提名奖,山东省、青岛市教书育人楷模,青岛市“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以下简称“往届获奖教师”),可参与省级推荐。
二、评选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教师要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促进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要研究真问题,着眼世界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善于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要坚定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年度“最美教师”评选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即可无基础荣誉,但有感人事迹;“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即有市优秀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又有感人事迹。
(一)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二)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德、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三)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四)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基层申报
1.中等及以下学校(幼儿园)推选。每校可推选1名参选人。5月10日前,通过省教育厅指定平台(另行通知)完成报名填报工作,平台将向社会展示每位参选人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要求提供:
(1)姓名、编号(由区市教体局提供)、工作单位
(2)个人证件照(500px*600px,白底)
(3)3000-5000字个人事迹
盖公章的《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扫描件。扫描件不上传平台,交由区市教体局发送邮箱zuimeijiaoshi@vip.163.com。局属学校的《推荐表》扫描件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另外,学校有往届获奖教师参加今年省级推荐的,亦需通过省教育厅指定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工作,推荐人选不占基层学校 2021年市级推选名额。
2.社会化推选。接受个人自荐、社会团体推荐等多种形式的推荐。单位或个人于5月10日前通过省教育厅指定平台完成报名填报工作,填报要求与中等及以下学校(幼儿园)的一致。区市教体局所属教师,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区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教师直接通过邮箱报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二)区市评选。6月20日前,各区市选送2021年本区市事迹特别突出的6名最美教师、4名教书育人楷模参加市级评选;选送2名往届获奖教师参加省级推荐。各区市按照要求审核后统一填报以下材料:
1.通过金宏网报送汇总名单(见附件2,word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
2.通过“青岛市教师教育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填报:
(1)个人证件照(500px*600px)
(2)200字个人简介
(3)《推荐表》(word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
(4)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扫描件
(5)专题片,时长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1920*108050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三)高校评选。在青高校按照鲁教师函〔2021〕12号文件提报,不需要向市教育局报送材料,市教育局依据省级评选工作委员会专家评议结果,确定青岛市最美教师或教书育人楷模。
(四)市级评选。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好的原则,按照专家集中评审、会议研究通过、进行公示的程序和步骤评选,不搞平衡照顾。7月10日前,评选出本年度30名青岛市“最美教师”、30名“教书育人楷模”(含高校)。
同时,选送今年及往届事迹特别突出的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共16人参加省级评选。
(五)表彰奖励。教师节前,公布评选结果,组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教体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2021年青岛市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推选工作,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教体局要成立组委会,负责本区市的组织、评选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充分展示最美教师和教师育人楷模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
(三)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教体局要紧扣时代脉搏,向在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以“三牛”精神耕耘在教育战线上的优秀教师尤其是乡村一线教师倾斜。要注重发现和宣传党员教师的先进事迹。
(四)各区市党委宣传部、教体局、各学校要严格公示程序,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单位。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
联系人:夏青、齐真,联系电话:51917293、85912935
附件:1.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汇总名单
青岛市教育局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