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234号)和青岛市工信局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0年推荐重点用能行业范围包括: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氨、甲醇、烧碱、电石、焦化等14个行业。

  二、推荐条件

  申报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自愿。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推荐条件的企业根据要求填写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2),提交至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行业协会。

  (二)报送要求。请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企业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和《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等材料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科。

  联系电话:86989187

  邮    箱:kjjcxxtk@qd.shandong.cn

  地    址:东区机关办公中心344房间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1]_68

  附件2XX企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附件3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