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工作,市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现面向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公开征集评审专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专家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2.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工作有关要求。
二、申请步骤
申请人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服务大厅-科学计划管理平台)或青岛科技大数据平台网站(科技服务业务支持系统-青岛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1.新用户首先需要选择“评审专家”,然后在“系统登录”框内点击“注册申报新用户”,用身份证号注册用户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类型选择“评审专家”,进入“计划项目申请-专家资质申请”,点击“新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提交。
2.老用户(系统注册过的非专家账号)可直接登录,选择“评审专家”,进入“计划项目申请-专家资质申请”,点击“新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提交。
3.专家账号信息维护,请登陆账号后点击“业务功能维护-评审专家管理-专家信息列表”,在线更新个人信息,点击“保存”
4.各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或所在区市主管部门)对申报专家进行审核,统一出具推荐汇总表。其中区市科技部门主要负责技术专家审核推荐,区市财税部门主要负责财务专家审核推荐。
三、申请时间
专家申请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至7月9日。
各主管部门报送推荐汇总表(附件2)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之前,一式两份送至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市北区山东路171号科技创新大厦16楼1663室)。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dgaoqi@qdppc.net
四、有关说明
1.凡在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学会及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工作,本人符合专家任职条件的均可以申报。
2.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方式,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青岛市科技专家库统一管理。
3.为规范高企评审专家库管理,未在系统中注册或信息不完善的老专家(参加过高企评审的专家)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家信息,并由主管部门出具推荐表,2020年经主管部门推荐过的专家无需重复填写。
4.请主管部门务必按时提交推荐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
五、联系人及电话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刘进帅、贾琦、孙倩 85631057
青岛市科技局科技企业服务处 邢双德 85911346
系统技术支持 杨建军 18353238045
附件: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1)
2.推荐汇总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