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虚拟现实企业云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崂山区防控疫情支持企业十条政策措施》,根据《崂山区促进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修订)》(崂招促字〔2019〕21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虚拟现实企业云服务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政策
对区内虚拟现实企业实际发生的云服务费用给予40%的补助,每家企业年补助额最高100万元,期限三年。(与山东省“企业上云”服务券财政奖补不重复补助)
二、申报政策主体范围
在崂山区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虚拟现实企业。其它企业将于后期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崂山区虚拟现实云服务租赁费用补助资金申报表、明细表(见附件,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三)云服务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四)云服务租赁费用支付凭证发票扫描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行为的申报单位,将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类科技资金扶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包括申报材料盖章扫描文件以及申请表word版,每个材料均注明文档简称),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lsqzhcycj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申报单位简称+云服务补助资金申报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联系人:张菲菲 联系电话:88999923
附件:虚拟现实企业云服务费用补助资金申报表及明细表
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