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功能区有关部门,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为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成长,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工作安排,现就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不含前湾保税港区)并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制造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拥有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有效期3年),视同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印发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青民发规[2020]1号)规定:2017年认定和复审的“专精特新”产品(技术)今年已到有效期,企业须重新申请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参与重新申报的,相关称号自动取消。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二)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
(三)符合《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青民发规[2020]1号)(附件1)的相关内容。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请各大功能区、镇街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前期已申请2019年“专精特新”培育的企业需登录新申报系统,修改、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前期未申请2019年“专精特新”培育的企业可继续申报。
(二)企业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登录青岛市民营企业服务平台(http://bpm.qdmqfw.com/portal/choose.jsp)的“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申报系统”注册,在线填写《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前期已列入培育库的企业务必登陆系统修改、完善相关申报资料。系统申报材料于2020年4月15日前提交上报,同时填写《2020年度青岛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邮箱报所属功能区、镇街。
(三)组织推荐。请各大功能区、镇街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于2020年4月17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区民营经济发展局,推荐资料将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四)材料审核。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报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五)评审认定。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于5月份,对区(市)推荐企业的资料进行复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专家网上评审、公示和行文发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020年,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认定情况纳入对各大功能区和镇街民营经济攻势考核内容,请各大功能区和镇街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广泛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盖章确认文件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请各大功能区和镇街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深入企业现场,了解企业新上项目情况,特别对企业2020年新上项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密切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提前为2020年市(区)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做好准备。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春艳 88151066
胡 晓 86988875
金宏网名称:西海岸新区工商业联合会(民营经济发展局)
附件:
1.关于印发《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青民发规[2020]1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