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区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0〕12号)的部署,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农办〔2020〕11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建设类项目申报范围为9类项目,分别是: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农业种业项目、农业科技项目、冷风库(气调库)果品冷冻库建设项目、标准化现代畜禽养殖示范园(场)建设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开发项目、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农办〔2020〕11号)规定的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认真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工作实行主体单位申报、镇街(其他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区级评审批准的工作流程。各镇街在认真筛选、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后进行汇总整理,出具《关于推荐2020-2021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项目进行立项的申请》,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应附如下附件:1.《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2.各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10,纸质版一式一份);3.各项目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八份,并附电子版)。
四、项目评审方法
区农业农村局受理项目申报结束后,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对项目建设的选址、基本条件和建设内容布局等方面进行评估,现场考察评估通过的项目方可进行项目评审。项目评审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项目评审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或综合评分等方式,对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分,择优立项。对通过评审、拟立项扶持的项目将通过金宏网、西海岸政务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做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局将批复项目投资计划,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
五、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首先要对照批复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自查,准备好项目验收资料,自查合格的应向镇街(其他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初验申请。镇街(其他项目主管部门)在接到项目建设单位初验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的,应出具规范的项目初验表,镇街区域内的项目完成后可以一次性也可以分批次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镇街申请验收项目受理情况一次性和分批次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的具体要求,届时另行发文通知。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各镇街(其他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协调,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的建设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2021年5月10日,为保证青西新管发[2018]56号文件与青西新管发[2020]12号文件所规定政策之间的衔接,申报单位依据56号文件已在2019年9月16日后开始实施的项目内容,允许纳入本次申报建设内容。对于以旧顶新、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二)认真考察,做好前期调查论证。项目申报实行自愿的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和体现各项目申报主体的意愿。各镇街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论证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各申报主体投资意愿、建设内容,确认项目申报主体的用地手续和自筹资金能力等,实事求是地合理确定项目投资规模,不要盲目夸大。
(三)加强管理,实施项目监督和调度。申报项目经批准立项后,纳入项目库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各项目主管部门将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对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项目管理、技术指导、项目调度、检查督导,确保立项项目按时顺利推进。
(四)政策倾斜,优先扶持重点企业。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供应、项目落户于贫困村、承担(过)扶贫项目实施、有与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能带动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承担军民融合农产品供应任务、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申报单位,应提供证明材料,在项目评审时给予加分,优先予以扶持。项目申报单位在2年内有农产品抽检不达标、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农业行政处罚、承担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受到处罚等问题的,不得申报。批准立项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具备纳统条件而不进行纳统或不纳到第一产业,取消立项资格和资金补贴。
七、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截止时间。各镇街(其他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申报文件及其他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2.申报资料报送地点。区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科,地址: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8020室,联系人:周文红,电话:85161791。
3.项目申报的政策解读、答疑和指导。请参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农办〔2020〕11号)中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1.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申报表
2.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表
3.农业种业项目申报表
4.农业科技项目申报表
5.冷风库(气调库)果品冷冻库建设项目申报表
6.标准化现代畜禽养殖示范园(场)建设项目申报表
7.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表
8.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开发项目申报表
9.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表
10.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
11.推荐项目汇总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