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42号)和《莱西市基础人才集聚工程引进人才津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西人社字[2019]71号)要求,为做好人才引进政策兑现工作,部署本次津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5日-2020年11月10日。
二、申报范围
2018年12月后,首次到莱西(注册地、合同履行地)就业或创业的学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首次来我市自主创业,且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学历人才。新引进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符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条件且正常缴费满12个月。
(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证书,聘用在相应职业资格岗位工作。
(三)创业的申报人在莱西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业,有固定营业场所,申报津补贴时创业实体为正常经营状态。
三、补贴标准
(一)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2000元人才津贴。
(二)中级、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四、申报要求
引进人才津补贴为奖励性补贴,依申请进行发放。符合条件人员可申报2018年12月-2020年10月期间的人才津补贴,具体补贴月数以社会保险缴纳月为准。
五、申报流程
(一)申请
1.学历人才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莱西市引进学历人才津补贴发放申请表》(附件1)。本人在复印材料上签字确认,也可到现场复印。
2.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莱西市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申请表》(附件2)或《莱西市引进专业技术人生活补贴发放申请表》(附件3)。本人在复印材料上签字确认,也可到现场复印。
3.人才属于创业的,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示。下半年人才津补贴审查结果在“莱西政务网-莱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三)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资金发放工作。
六、有关要求
引进人才津补贴发放工作是加快人才集聚,提升人才引进工作的有效抓手,请各镇街(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人才应报尽报。引进人才在申报津补贴时伪造、变造证明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将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以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035783。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