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金蓝领”培训基地申报签约工作,根据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一、申报范围
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院校(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下同)。
二、申报条件
依据青人社规[2019]18号文件规定,承接“金蓝领”培训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承接“金蓝领”培训单位须具有合法资质。其中:企业须取得营业执照,院校须取得办学许可证,且能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2)具有满足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理论培训和技能操作训练需要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3)具有从事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专业技术理论教师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技能训练教师须具有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三、申报签约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承接“金蓝领”培训申请、诚信承诺书、申请单位的资质材料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莱西市烟台路79号402室,联系电话:66039373,联系人:葛龙修),经审核合格后,与申请单位签订合格专业培训服务合同。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