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功能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2021年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阅研《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试行)》(附件1),根据《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申报书》(附件2),于2021年4月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工信局技改创新科(科创中心A50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66091602@163.com)。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二、政策支持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号)的规定:对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5%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的配套支持。青岛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配套奖励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中,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联系人:宋应东 王媛媛
联系电话:66091602
青岛市即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