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度青岛市药品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纸质材料报送最后一天结束;

药品高级职称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9日-13日;

药品中级职称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21日-23日;

报送地点: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市南区福州南路83号1503房间);

联系电话:85730299。

二、申报范围和有关政策

按照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执行。

三、申报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一)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

     1.严格按照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的规定要求申报材料。有关文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各有关单位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开展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等工作,逐级申报。

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山东省药品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1.申报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按照《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标准条件和常用政策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职称政策”栏目查询。

 2.申报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至青岛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青岛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详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栏目)系统填报的有关说明。

    (二)用人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四)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1.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山东省药品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2.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青岛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送交纸质版评审材料和评审费

1.申报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原件)。需要个人或单位填写意见、千名、盖章的内容要完整,单位推荐意见应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要按要求签名、盖章,确保没有空项、缺项。

2.申报药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需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原件);填报要求与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相同。

3.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文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取评审费每人次36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60元。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均不予退还。

4.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网上材料一次性提交,纸质材料和评审系统实行同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和系统不一致的,附件未完整清晰上传等情况,予以退回。

   (六)评审结束后,公示通知将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及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予以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青岛市药品系列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因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五、其他要求

(一)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全市通报,提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网上填报时,请各单位务必与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青岛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认申报路径。

(三)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时间原则上为网上申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附件:1.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药品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3.材料清单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