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实施办法(暂行)》(青科字〔2016〕13号)、《关于推广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助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青科规字〔2017〕42号)、《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工作指引》(青科规〔2019〕1号)和《关于对<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工作指引>的补充说明》(青科资字〔2020〕23号),青岛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1年青岛市科技计划创新创业引导专项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业务开展时间在2019年1月21日前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主导产品在国家和我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
3.企业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明晰。
(二)业务开展时间在2019年3月15日后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或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支持范围
2020年8月31日之前开展投(保)贷联动业务并已结清贷款,且相关贷款业务未享受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贴息的企业。
(二)贴息标准
单个企业通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获得贷款额度500万元及以下的,最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予以补贴;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最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的50%予以补贴;100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补贴。
三、申报说明
1、申报流程:
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选择“2021年度”—“创新创业引导专项”—“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贷款企业贴息”,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使用)。
2、申报时间: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3日17:00前。
3、附件要求:附件要求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多页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对扫描文件做好相应命名。具体相关附件见原文。
4、联系电话
科技项目科:85162335,85162339
技术支持电话:18353238045
附件1:青科资字〔2020〕2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青岛市科技计划创新创业引导专项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科资字〔2020〕22号
附件3:青科资字〔2020〕23号关于对《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工作指引》的补充说明
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