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企业稳定就业,青岛市制定出台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该政策的享受范围是在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新吸纳就业的企业(不包含个体工商户)招用员工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开始时间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按照劳动合同开始时间缴纳保险。按照每招用一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青岛就业网进行申请。日前,我区三个批次共计418户,134.6万元已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截止到525通过大数据比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步筛选出仍有459户企业符合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企业未申请。请符合条件企业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青岛就业网申领。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流程:

1.首先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pages/wsjb/jingban.html)进入“我要办事”栏目;

2.点击“单位业务”,进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模块;

3.选择“接受”点击“确认”;

4.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电话及银行信息一定核实准确)

5.补充花名册信息,勾选符合人员,提交。

 

附件:即墨区未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截止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