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企业稳定就业,青岛市制定出台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该政策的享受范围是在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新吸纳就业的企业(不包含个体工商户),招用员工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开始时间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按照劳动合同开始时间缴纳保险。按照每招用一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青岛就业网进行申请。日前,我区三个批次共计418户,134.6万元已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
截止到5月25日,通过大数据比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步筛选出仍有459户企业符合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企业未申请。请符合条件企业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青岛就业网申领。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流程:
1.首先登录青岛就业网:(http:jy.qingdao.gov.cn/pages/wsjb/jingban.html)进入“我要办事”栏目;
2.点击“单位业务”,进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模块;
3.选择“接受”点击“确认”;
4.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电话及银行信息一定核实准确);
5.补充花名册信息,勾选符合人员,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