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青岛市档案馆《关于报送2020年度青岛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北区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北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或青岛诚信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存放人事档案或办理了人事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在以上单位存放人事档案或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但单位注册地及保险在市北区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其他人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档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的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20 号)附件“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执行。

  (一)管理员

  1.基本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基本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基础业务工作的基本方

  法和技能。

  3.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对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和加工。

  4.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

  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 1 年。

  (二)助理馆员

  1.了解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

  2.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档案业务工作方法和技能。

  3.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对档案业务问题开展基本研究。

  4.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三、申报流程

  申报评审档案专业初级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填报(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并逐级上报。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彩色照片或扫描件,同一材料多页的须合并上传,并按附件实际内容规范命名。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二)材料报送路径及地点

  网上系统路径名称:青岛市市北区档案馆。

  个人提交网上业务后,随时关注审核状态,待“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显示为“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A3纸型,双面打印)和评审费100元每人次(需交现金,请自备零钱)。

  报送地点:市北区人社局职称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市北区延吉路80号1110房间)。

  四、相关要求

  1.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当事人申报晋升的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市档案馆《关于报送2020年度青岛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为准。

  附件: 

  附件1青岛市职称评审指南

  附件2模板

  附件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为便于相互交流,申报人员科加入“2020年职称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