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山东省发明创造
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驻青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山东省发明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驻青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的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专利申请日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的PCT申请(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均可申报。
青岛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不在此资助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加盖财务章)、《山东省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附件2)的纸件、电子版。
(二)国内发明专利应提供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首页复印件。
(三)PCT国际申请专利应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出具的带PCT国际申请日和申请号的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PCT国际检索报告的书面意见。
(四)国外发明专利应提供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译文。
(五)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集中兑付单位不需要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共同专利权人需要提交委托书或者声明。
三、申报时限及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0年7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邮寄至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山东省专利资助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和联系方式见原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山东省发明创造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