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崂山区委区政府《印发〈崂山区关于鼓励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崂发〔2017〕22号)、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崂科创委〔2018〕16号)文件精神,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崂山区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计划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1日之后在崂山区注册成立的初创期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和创新类人才落户企业。高层次人才须获得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以上等次称号;人才项目属于智慧产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虚拟现实、微电子以及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创业类人才须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创新类人才须已与申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申报单位须为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企业。
二、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企业首次通过银行获得贷款,经认定,给予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全额利息补贴,非首次获得贷款的给予同期银行基准利率50%的利息补贴,贴息总额均为最高200万元。
贴息计算时间为:起始日为2019年1月1日(贷款起始日在该日期以后的,以实际起始日为准),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贷款截止日在该日期以前的,以实际截止日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鼓励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计划”申报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人才身份证明、资质认定证明(扫描件);
(四)银行贷款合同及缴纳利息证明(扫描件);
(五)人民银行出具的首次贷款证明(扫描件);
(六)企业法人代表或第一大股东人才资质证明(创业类)(扫描件);
(七)人才的劳动关系证明(创新类)(扫描件)。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通过邮箱发送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生态部lsqkcwkjstb@qd.shandong.cn(文件名备注人才姓名+申报单位名称)。
2.享受扶持政策的人才依托单位,自扶持年度起在崂山区正常经营纳税不低于十年,如十年内迁移、注销或转移核心业务的,崂山区有权收回相关扶持资金。
联系人:吕林
联系电话:88999909
地址:崂山区松岭路169号青岛国际创新园A座2030
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