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崂山区委区政府《印发〈崂山区关于鼓励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崂发〔2017〕22号)、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高校院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崂科创委〔2018〕15号)文件精神,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崂山区高校院所人才支持计划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由崂山区企业吸纳转化的驻区高校院所的科研项目,须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确认为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且技术交易额计入经青岛市技术交易市场认定的2019年崂山区年度技术交易额。该项目已完成全部或部分合同经费支付。
申报单位须为崂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高校院所和企业。补助时间范围:登记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
二、支持政策
经第三方评估,对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按照年度技术合同交易实际发生额的10%分别予以补助。每个高校、科研院所年度补助资金最高2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高层次人才。每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高校院所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
(二)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2019年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首末页、认定登记审核证明,2019年实际发生费用发票,2019年实际发生额的资金来往凭证(银行进账单等)(扫描件)。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通过邮箱发送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生态部lsqkcwkjstb@qd.shandong.cn(文件名备注人才姓名+申报单位名称)。
2.享受扶持政策的人才依托单位,自扶持年度起在崂山区正常经营纳税不低于十年,如十年内迁移、注销或转移核心业务的,崂山区有权收回相关扶持资金。
联系人:吕林
联系电话:88999909
地址:崂山区松岭路169号青岛国际创新园A座2030
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