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崂山区微电子产业发展,根据《崂山区促进微电子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修订)》(崂招促字〔2019〕20号)规定,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崂山区促进微电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政策及申报要件
(一)对经评审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以每个员工不超过15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委托的 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房租价格标准,3年内给予100%的房租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对于企业自主装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 方米不超过600元的标准进行基本装修,单个企业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的房租和产生的装修费。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缴纳证明;
(4)装修费用相关证明单据;
(5)项目合作协议。
(二)对经评审认定的封测企业、集成电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和集成电路材料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基础装修,按照经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的房租价格标准3年内给予100%的房租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期间不得转租。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封测企业、集成电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和集成电路材料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的房租和产生的装修费。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缴纳证明。
(4)装修费用相关证明单据。
(5)项目合作协议。
(三)对新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工商注册起1年内,按照实际到位注册资金2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启动经费补贴。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新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补贴。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4)注册资本到位《验资报告》;
(5)项目合作协议。
(四)对封测企业购买进口生产设备费用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购置费用2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封测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进口生产设备费用补贴。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进口设备相关招标文件、购置合同及发票。
(4)项目合作协议。
(五)对集成电路企业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贴;对购买国产EDA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累计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集成电路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费用补贴。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费用相关招标文件、购置合同及发票;
(4)项目合作协议。
(六)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开发的产品项目,按照购买IP直接费用50%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购买IP直接费用补贴。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购买IP直接费用相关招标文件、购置合同及发票;
(4)项目合作协议。
(七)对采用多项目晶圆(MPW)进行产品研发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MPW直接费用的70%和工程片试流片加工费的30%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MPW直接费用和工程片试流片加工费补贴。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MPW和工程片试流片合同及发票;
(4)项目合作协议。
(八)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新开发的产品项目,按照首次工程流片费用(包括掩膜版制作费用和首轮流片费用)50%的标准给予专项补贴,其中利用青岛市本地集成电路生产线流片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70%,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工程流片费用补贴。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首次工程流片合同及发票;
(4)项目合作协议。
(九)对经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从首次获利年度开始连续5年给予奖励,按照企业对崂山区的主要经济贡献,前3年给予100%奖励,后2年给予50%奖励。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集成电路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对崂山区的经济贡献补贴。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纳税证明;
(4)项目合作协议。
(十)对获得国家级立项和资金支持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国家扶持资金额度 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配套支持。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的集成电路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项目支持资金。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和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立项报告;
(4)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结项证明材料等;
(5)上级资金到位证明;
(6)项目合作协议。
(十一)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和封测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申报企业营业收入达到更高档次的,可申请补足至相应档次的奖励金额)。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的集成电路设计和封测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获得的项目奖励资金。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汇总表;
(4)企业销售合同和发票;
(5)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审计报告;
(6)项目合作协议。
(十二)对集成电路企业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及国际知名院校毕业的集成电路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8万元的标准奖励企业,期限3年。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的集成电路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申报兑现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及国际知名院校毕业的集成电路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企业人才奖励资金。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引进人才汇总表;
(4)人才毕业证书;
(5)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相关证明;
(6)项目合作协议。
(十三)对培训的学员取得认定证书并与区内集成电路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在崂山区注册开办的集成电路人才培训机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3年内给予培训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经营,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集成电路人才培训机构。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培训的人才。
3.培训学院补贴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培训机构注册成立证明材料及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培训学员名单;
(4)所培训学员培训证书;
(5)培训学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凭证资料;
(6)项目合作协议。
(十四)对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用于产品设计研发、设备购置等生产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实际投资到位额度10%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200万元的融资奖励。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经营,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且获得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集成电路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获得投资,签订投资协议,并资金到位。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与私募基金签订的投资协议及资金到账证明;
(4)私募基金股权投资资金使用明细及银行流水证明;
(5)项目合作协议。
(十五)对获得银行贷款用于产品设计研发、设备购置等生产经营活动的集成电路企业,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3年给予贴息补贴,补贴额度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经营,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且获得银行贷款的集成电路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201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贷款合同,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及缴纳利息证明;
(4)产品设计研发、设备购置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明细及银行流水证明;
(5)项目合作协议。
(十六)对使用区内其他非关联方集成电路企业制造的相关产品的企业,按照实际履行合同金额每完成100万元给予1万元采购补贴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采购补贴。
1.申报对象
在崂山区内注册经营,并在崂山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且采购了非关联方区内集成电路企业制造的相关产品的企业。
2.申报补贴起止时间
201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采购合同,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实际支付。
3.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和采购产品的非关联方企业的营业执照;
(3)与采购方非关联证明;
(4)采购合同;
(5)实际支付证明;
(6)项目合作协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受理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初审
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审核情况负责,根据需要可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审核,经委内会议研究后,确定初步审核意见和资金安排建议。
(三)项目复审
区财政局会同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事项和整体资金方案确定复审意见。
(四)会议确定
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向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领导小组提报资金安排初步方案,由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金兑现方案。
(五)资金兑现
区财政局根据资金兑现方案将资金指标下达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区科技创新委员会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报纸质和电子扫描版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扫描版资料一并报送至崂山区科创委微电子产业促进部。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
受理地点:崂山区科创委微电子产业促进部
地 址: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青岛国际创新园A楼2038室
联 系 人:綦强达 电话:88999960
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