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按照《关于印发崂山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崂人社规〔2019〕2号)、《关于印发崂山区特色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崂人社规〔2019〕3号)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合作协议,且符合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特色创业园区,以及创建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认定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范围的单位填写《崂山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向申报单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有关要求

  (一)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要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组织申报单位学习《关于印发崂山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崂人社规〔2019〕2号)、《关于印发崂山区特色创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崂人社规〔2019〕3号)文件内容,指导其完成认定条件的各项指标,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受理工作。

  (二)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保证提报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对虚报建筑面积、入驻创业实体数量、经营收入、带动就业人数,以及提供其它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评审认定资格。

  五、咨询电话

  崂山区就业服务中心:67701182

  金家岭街道:83101230

  中韩街道:58515761

  沙子口街道:58892293

  王哥庄街道:87842626

  北宅街道:87852199

      附件1:崂山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申报表.docx

      附件2:申报材料明细表.docx

                  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