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政发〔2018〕23号),现就做好2019年即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企业检验检测费用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补贴范围

(一)申报条件

1.区内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

1)大型科学仪器已纳入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

2)当年为区内企业研发工作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2.区内大型科学仪器使用单位

1)使用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内的科学仪器;

2)检验检测目的是技术创新和成果研发,使用共享仪器开展的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检验、医疗服务、大批量验货等活动,不在补贴范围。

(二)补贴范围

受补贴企业为在即墨区辖区内注册的有效期内的国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在2019年4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测试费用。

二、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申请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二)检验检测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服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检验检测与技术创新和成果研发的关联性证明材料(企业内部项目立项书、关联性说明等,加盖单位公章);

(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申请材料,请准备纸质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

三、补贴标准

对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按照其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检测服务费用的10%给予补助,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大型科学仪器使用单位,按照其当年实际发生检验检测服务费用的10%(高新技术企业为20%)给予补助,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注:当年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助与企业研发投入奖励不能同时享受。

四、受理时间

2020年8月31日-9月11日

五、受理方式

申报材料受理:即墨区科学技术局三楼工业科

联系人:梅明明  联系电话:88519934

附:青岛市即墨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申请表

   

     

 

青岛市即墨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