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顺利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申报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厅要求,抓紧提报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均为原件)报市科技局对口业务处室。申请补助和奖励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需对所提报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项目的承担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请于9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对口业务处室。
二、材料审核报送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填写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申请表、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汇总表,请于9月13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市科技局对口业务处室审核。所有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1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海洋科技处 85911386
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 85911341
能源与新材料科技处 85911943
智能制造处 85911053
信息科技处 85911332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85911985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和奖励资金的通知
附件4《国家重点科研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